信用卡使用的基本规定(还款/利息/手续费等) 【新手须知】
国家规定: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992年12月颁布的《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》及各银行的具体规定,信用卡的使用具有以下基本规定:
(1)发卡银行对于约定商店拒绝接受信用卡不负责任。
(2)信用卡若丢失或被窃,应立即向发卡银行申请挂失,在挂失生效前被非法使用的款项仍由本人负责。
(3)信用卡只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,不得转让或转借。持卡人对凭信用卡而发生的付款应负完全责任。
(4)信用卡使用有一定期限,有效期满如需继续使用应办理更换新卡手续。
(5)银行信用卡备用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。
(6)信用卡允许小额善意透支,透支额度公司卡为5000元,个人普通卡为1000元。透支利息自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,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,超过30日或透支超过规定限额的,按日息万分之二十计算。透支计息不分段,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。
各银行对于其发行的信用卡都有自己的规定,用户还需要详细了解。
友情提示:
1、持信用卡消费后,在银行规定的还款日全额还款是不收利息的。
2、持信用卡透支取现,要收取1%至3%的手续费 并收取日利率万分之五的利息。
3、消费或透支取现后,要在银行规定的还款日全额还款或以最低还款额还款 最低还款额为当期全部应缴金额的10% 及上月结欠的未还款项,利息及费用。
4、如果错过最后还款日还款 ,或未按最低还款额还款的 要收取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5%的滞纳金 并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一旦出现不良信用记录,在银行基本没有可能申请到信用卡或贷款。
5、长期拖欠不还款者,银行将依法提起诉讼。参考阅读:信用卡刷卡后不及时还款的后果(各种招催款函/律师信)
案例分析:
“我存在信用卡上的钱,凭什么取款还要收手续费?”市民袁先生有些愤然。“我的信用卡一次都没用过,现在居然要我交年费?”王先生也很不解。
2007年中国信用卡发行量逾9000万张,但是不少持卡人并不太明白信用卡使用的条条框框。对此,银行工作人员提醒,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前先要了解有关规定,以免造成多余的开支。
信用卡取现要扣手续费
袁先生在自己的信用卡上存了2000元,一次取款后在对账单上发现,取钱还得给银行交手续费。对此招行郑州分行信用卡部的工作人员解释,由于信用卡管理中心在上海,存钱到信用卡再取出来,类似于异地存取款,因此产生手续费,建议信用卡客户不要往卡里存钱,并且往信用卡里存钱还没有利息,一些信用卡持卡人受原有的用卡习惯影响,把信用卡当作储蓄卡使用,存了大量现金在信用卡里,白白损失了利息。
信用卡未激活也收年费
信用卡即便没开通(即激活),到期也会收到银行的年费催交单,大部分银行的这一规定让许多人不理解。市民王先生表示,他的很多朋友在银行工作,都有发卡任务,碍于情面,各家的信用卡他都办了,但是平时根本用不了那么多,好几张都是处于未激活状态。如果每张不用的卡都收年费,也是一笔开支。事实上,办完信用卡后因种种原因没有激活的大有人在。
大部分银行发卡时缺少特别说明
记者随机调查了一下,大多数持卡人的反应都是“不知道信用卡未激活也要收年费”。并且,“办卡的时候银行的工作人员很少有人就年费收缴问题做特别说明”。记者注意到,大部分银行在信用卡申请表背面的《信用卡领用合约》中只提到“年费按年先收取,同时持卡人必须在首个账单期缴纳”。并没有明确指出,“信用卡未激活也要收年费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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